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所得稅應該怎么算?
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企業所得稅稅率減按20%.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分為兩種,一是查賬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賬征收的,
(1)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納稅調整額
(2)按月(季)預繳時:
應交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適用稅率
2、核定征收的,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額*所得率*適用稅率.

銷售商品在計算所得稅時應何時確認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規定,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一)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采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
1.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2.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4.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關于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所得稅應該怎么算的問題,上述文章根據所得稅法說明了相關的稅率和計算的方法,并闡述了相關的確認收入的會計問題.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