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務中財產清查有哪些分類?
財產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被清查的對象和范圍,可以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時間,可以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對屬于本單位或存放在本單位的全部財產物資進行的清查.需要進行全面清查的情況通常主要有:年終決算之前;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中外合資、國內合資前;企業股份制改制前;開展全面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前;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進行盤點與核對.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內容(流動性較強的資產):現金應每日清點一次,銀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銀行核對一次,債權債務每年至少核對一至兩次,各項存貨應有計劃、有重點地抽查,貴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進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換出納員時,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所進行的清查;
(2)更換倉庫保管員時,對其所保管的財產進行清查;
(3)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時所進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會計中的財產清查涉及到的會計科目有哪些?
1.物資實物清查:
存貨(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庫存商品等)和固定資產等的清查.
2.貨幣資金清查:
現金、銀行存款.
3.往來款項清查:
應收、應付款項,預收、預付款項.
關于在會計實務中財產清查有哪些分類的問題,上述文章列舉出了四種類別,并一一進行了說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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