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待抵扣進項稅分錄
借:在建工程 借:應交稅金-待抵扣進行稅額
貸:在建工程
收到比對結果后;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待抵扣進行稅額

在建工程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一般納稅人單位的在建工程,只要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營改增首次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制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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