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經證過期了沒辦延期還可以預繳稅嗎?

2018-09-28 09: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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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經證是企業因為生產需要要到外地經營時所需辦理的證件.如果企業的外經證過期了但還沒有辦理延期業務.那么是否還能預繳稅呢?還需要交錢嗎?對于這些問題,你都清楚嗎?接下來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來一一進行解答.

外經證過期了沒辦延期還可以預繳稅嗎?

答:需要重新交錢,3個月的有效期,6個月內進行核銷,超過6個月是要進行罰款.

《外經證》即《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簡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經證》),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經證》.

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確認企業的身份,二是加強所在地與經營地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目的是加強對稅收主要是流轉稅的管理.

外經證過期了沒辦延期還可以預繳稅嗎?

外經證延期需要那些材料?

根據《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相關規定:

外出經營活動結束,納稅人應向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申報并經稅務機關核實,納稅人結清應納稅款、繳銷未使用發票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的注銷處理,并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上,注明納稅人的經營、納稅及發票使用情況.

將證明回執聯交納稅人送證明填發地稅務機關,證明單的證明聯由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留存.

外出經營活動結束后,納稅人應于10日內將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注明經營情況并加蓋印章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核銷手續.需延長經營期限的,必須先到主管稅務機關核銷后重新申請.

申請材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2、《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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