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應該如何進行計算?

2018-09-26 10:0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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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土地使用稅的問題,一直是一個熱門討論的話題,近期在會計學堂的網站上有不少同學詢問其計算的方法.那么接下來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根據相關的稅法規定來為大家進行講解,感興趣的話就一起來看看吧!

城鎮土地使用稅應該如何進行計算?

土地使用稅計算方法:

年應納稅額=∑(各級次應稅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內.

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算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應該如何進行計算?

相關知識: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國務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訂、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將稅額幅度提高兩倍;二是將征稅對象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個人.開征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進一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完善地方稅體系,鞏固分稅制財政體制;有利于促進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上述文章針對城鎮土地使用稅應該如何進行計算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看完文章,你學會計算的方式了嗎?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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