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民事代理費入什么科目?

2018-09-20 15: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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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費在房地產企業的運營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筆費用,對于它的會計處理還有很多同學不太清楚.例如它應該計入什么會計科目.對此問題,小編的解答是應該將其計入管理費用的科目,文章還闡述了相關的預繳所得稅的問題,請看文章.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民事代理費入什么科目?

答:應該計入管理費用.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繳公式: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公式是(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如果預計銷售2000萬元,暫不考慮本年利潤總額: 應交所得稅=(2000*15%)*25%=75萬元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民事代理費入什么科目?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注意事項:

首先,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其開發產品周期長,并且存在對未完工產品--房屋預先進行銷售,收取預收款現象.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毛利額顧名思義應當是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后的余額,即還沒有減去期間費用和稅金及附加,因此,房地產企業預繳所得稅時還必須考慮當期實際利潤問題.

如果季度內有完工產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產生了實際利潤額,而僅按照預計毛利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明顯少繳了企業所得稅,因此,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應包含季度利潤額.

其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8]44號)規定,"利潤總額"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其中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本行填寫按本期取得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額等.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預計利潤額,只是月(季)預繳所得稅的計稅依據"利潤總額"的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其全部.

關于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民事代理費入什么科目的問題,上述文章的解答是計入管理費用的科目.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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