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單能否作為抵扣憑證?
企業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營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非常關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夠抵扣的問題,如果借款利息能夠抵扣進項稅額,則對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絕對是一大利好.不過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財稅(2016)3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規定,下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地方政府債.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6)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托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業往來.
企業發生的借款利息需提供哪些憑證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借款利息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金融機構利息結算單也暫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的手續費支出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很明確銀行貸款利息要稅前扣除必須取得增值稅發票!
在企業實際業務中,稅務機關對于企業支付的,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支出項目,一般都要求憑借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銀行作為提供直接收費的金融機構,有義務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客戶.因此企業應該要求銀行在收取企業的貸款利息時開具增值稅發票.
針對利息支出單能否作為抵扣憑證的問題,文章已經進行了詳細的闡述了.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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