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發票作廢但對方認證了沒抵扣怎么處理?

2018-09-05 09:1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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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的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發票作廢了的處理問題,關于這類的問題相信很多小伙伴都還不太了解吧!下面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來解答相關的當月發票作廢但對方認證了沒抵扣怎么處理得問題,請看下文.

當月發票作廢但對方認證了沒抵扣怎么處理?

答:可以做進項稅額轉出,然后你提交紅字信息表.

正常情況下,企業收到銷方開來的增值稅發票,應當在開票日期起的180天內認證并在認證當月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如果因某些原因造成了延誤,則必須說明原因,逐級向國稅機關申請延期認證和抵扣.

發票作廢的相關知識

當月開具的發票當月作廢.作廢發票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已開具發票作廢

1."發票管理"/發票作廢

2.選定發票種類和發票號碼,點"√作廢"按鈕

3.選"確認"即可成功作廢發票

注意:1.誰開具的發票誰作廢

2.只能作廢當月開具的發票

3.先作廢電子發票,再作廢物理發票

當月發票作廢但對方認證了沒抵扣怎么處理?

二.未開具發票作廢(如沒有開空白發票紙質損壞)

1.在"發票管理"中點"發票開具管理/未開發票作廢".

2.選定發票種類,點"確認"則作廢成功.

注意:只能作廢將要開出的發票號.

如跨月的發票是不能直接作廢的,而是開此張發票的"負數發票."即紅字發票沖回.

作廢的條件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上述文章解答了當月發票作廢但對方認證了沒抵扣怎么處理的問題,并對發票作廢相關的知識點加以闡述.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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