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銷售商品又有施工費的企業如何繳稅做賬?

2018-08-31 15:53 來源:網友分享
2900
關于既銷售商品又有施工費的企業如何繳稅做賬的問題,可能還有很多同學不太清楚.小編在此為大家解答,只要分開簽合同,分開確認收入以及稅金成本即可.文章還闡述了相關的建筑施工企業如何繳納增值稅的問題.

既銷售商品又有施工費的企業如何繳稅做賬?

答:分開簽合同,分開確認收入稅金成本就行.

建筑施工企業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清包工建筑服務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附件2第(七)條第一款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舉例說明: A建筑公司以清包工方式承接B公司市內裝修工程,工程結算價款為2060萬元, A公司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稅,應繳納增值稅=2060÷(1+3%)×3%=60萬元.

既銷售商品又有施工費的企業如何繳稅做賬?

(二)甲供材建筑服務

甲供材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根據36號文附件2第一條第(七)項第二款規定:一般納稅人以甲供材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根據36號文附件2第一條第(三)項第九款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舉例說明:A建筑公司承接B房地產公司建筑工程采用甲供方式,工程結算價款為2000萬元,同時支付分包款5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A公司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稅,應繳納增值稅=(2000-500)÷(1+3%)×3%=43.69萬元.

上述文章關于既銷售商品又有施工費的企業如何繳稅做賬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想了解更多相關的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