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銷售商品又有施工費的企業如何繳稅做賬?
答:分開簽合同,分開確認收入稅金成本就行.
建筑施工企業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清包工建筑服務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附件2第(七)條第一款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舉例說明: A建筑公司以清包工方式承接B公司市內裝修工程,工程結算價款為2060萬元, A公司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稅,應繳納增值稅=2060÷(1+3%)×3%=60萬元.

(二)甲供材建筑服務
甲供材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根據36號文附件2第一條第(七)項第二款規定:一般納稅人以甲供材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根據36號文附件2第一條第(三)項第九款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舉例說明:A建筑公司承接B房地產公司建筑工程采用甲供方式,工程結算價款為2000萬元,同時支付分包款5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A公司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稅,應繳納增值稅=(2000-500)÷(1+3%)×3%=43.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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