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相關政策通知

2018-08-31 09:1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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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國家的發展,國家財政局頒發了關于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相關政策通知,對留抵稅額作出了規范.但對相關的內容還有很多同學不太清楚.下面會計學堂的老師將為您列舉政策中的一些規定,希望會對你有所幫助.

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相關政策通知

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的行業企業范圍:

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行業包括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具體范圍如下:

(一)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和研發等現代服務業.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和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包括專用設備制造業、研究和試驗發展等18個大類行業,詳見附件《2018年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行業目錄》.納稅人所屬行業根據稅務登記的國民經濟行業確定,并優先選擇以下范圍內的納稅人:

1.《中國制造2025》明確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業機械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等10個重點領域.

2.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電網企業

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的全部電網企業.

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相關政策通知

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當期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以納稅人申請退稅上期的期末留抵稅額和退還比例計算,并以納稅人2017年底期末留抵稅額為上限.具體如下:

(一)可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申請退稅上期的期末留抵稅額×退還比例

退還比例按下列方法計算:

1.2014年12月31日前(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個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2.2015年1月1日后(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實際經營期間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二)當可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不超過2017年底期末留抵稅額時,當期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為可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當可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超過2017年底期末留抵稅額時,當期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為2017年底期末留抵.

上述文章關于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相關政策通知的內容進行了講解,看完文章,你對相關的規定應該有所了解了吧!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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