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成本如何分攤?
固定資產年限的劃分: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如:購買辦公用設備一臺,金額10萬元.
每年應分攤的折舊為:100000/5=20000元
每月應分攤的折舊為:20000/12=1666.67元.
每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1666.67
貸:累計折舊 1666.67
這就是按年限分攤成本.

拓展知識:
1.外購的固定資產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該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物資成本,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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