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評估費收入如何交稅?

2018-08-24 13:3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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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評估費收入如何交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規定: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號)第一條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土地評估費收入如何交稅?

稅務局是怎樣評估土地價值的?

扣率計算的房屋成本價和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

稅務機關根據評估價格確定扣除項目金額.

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參照房地產評估價格確定轉讓房地產的收入.

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納稅人,按照土地增值稅的有關規定,對于需要根據房地產評估評估價格計稅的,可委托經批準設立、并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的由省以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予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各類資產評估進行受理有關轉讓房地產的評估業務并將評估報告如實報送地方稅務部門確認.

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條例》和《細則》的有關規定,對應納稅房地產的評估結果進行嚴格審核及確認,地方稅務機關依照確認后的評估價格,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對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評估結果不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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