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會計分錄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二、《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金融企業在提取法定公積金或公益金時,應按《公司法》的規定,按稅后利潤(即當期實現的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而不應當按當期可供分配的利潤計提.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余公積按照其用途不同分為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三類.
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
1.彌補公司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3.轉增公司資本(轉增時所留存的該科目余額不得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
⑴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企業積累資金,公司制企業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企業應設置"盈余公積"科目,本科目核算盈余公積的提取和使用等增減變動情況.

⑵本科目應當分別設置"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進行明細核算.外商投資企業還應分別"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明細核算.中外合作經營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利潤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⑶盈余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余公積,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②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③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④經股東大會決議,用盈余公積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計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總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
⑤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按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
⑷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盈余公積.
上述文章針對法定盈余公積的問題闡述了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會計分錄的做法以及他主要的作用.看完文章,你一定對盈余公積有一定的了解了.本文解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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