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出租房屋收入分錄
按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財政非稅收入管理規定,事業單位房屋出租應該履行審批手續,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應該按照財政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會計處理:
房屋出租時只做備查賬登記,收到租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科目
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按規定上交財政專戶時,做相反分錄:
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
貸記"銀行存款";
單位使用資金使直接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收到財政專戶返還時;
借記"銀行存款"
貸記"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收取的房租納入財政非稅收入管理后,不用繳稅.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 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并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房屋收入核算:
如某行政單位將閑置房屋出租收到租金收入50000元.應作分錄: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5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500
應交財政專戶款47500
以上就是關于事業單位出租房屋收入分錄的做法解答了,文章還闡述了相關的事業單位房租收入是怎樣進行核算的.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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