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提費用調增后是否進行賬務處理
一、短期借款的利息費用
新準則指南規定: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即對于短期借款的利息的預提是通過"應付利息"科目進行的.
二、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預提的租金和保險費等
新準則及相關指南不再對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進行預提,而是在實際發生時根據支出能否資本化分別進行相應的處理.不能資本化的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而對于當期應付未付的租金和保險費,由于其性質是應付的款項,但為了與購買商品和外購勞務所產生的應付款項區別,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處理比較恰當.即每期根據本期應承擔的義務借記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由于會計處理中一般遵循的原則是,準則或制度沒有規定應該怎樣處理交易或者事項,會計人員可以根參考類似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相應的處理.因此,對新準則中具有待攤性質和預提性質的費用支出的分析,也僅是在參考類似交易或事項的基礎上進行的.
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您公司如果在匯繳前未取得2014年底的電費發票,應予以調增.
關于預提費用調增后是否進行賬務處理的問題,文章根據相關的政策規定對此進行了詳細的回答.相信看完文章,你已經明白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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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