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會計上怎么做?

2018-08-20 13:4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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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相關人員發放傷殘補助金.那么在會計問題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應該怎么處理?小編在此解答,首先要將補助的來源區分開來,再來做相應的分錄.以下是詳細的解答內容.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會計上怎么做?

首先要區別補助來源,一般來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出.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作如下分錄:

(一)由社保出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由企業出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拓展知識:

(一)含義:是指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額.

(二)公式: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會計上怎么做?

三、各傷殘等級補貼分類

(一)一級至四級

不享受.

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二)五級至六級:

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

條件之一: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三)七級至十級:

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關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會計上怎么做的問題,文章根據補助的來源作出了相應的處理,并對其進行拓展,講解相關的補助金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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