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委托代銷清單的會計分錄做法
會計上,委托代銷商品在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委托代銷商品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但如果發出委托商品超過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按增值稅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稅了.
借:應收賬款--應收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委托代銷商品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收賬款--應收銷項稅額
委托代銷相關的會計分錄:
(一)委托方相關的會計處理
1、將商品交付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托代銷商品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收到貨款凈額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二)受托方相關的會計處理
(1)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2)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代銷商品款
貸:受托代銷商品
(3)歸還A企業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
借:增值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
以上就是關于收到委托代銷清單的會計分錄做法的示范解答了.除此之外,文章還闡述了相關的分錄的做法,相信看完文章,你一定有所收獲了吧!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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