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能否和工資合并扣稅?
可以用獎金跟工資加在一起,看夠不夠交稅的條件;
一、獎金也是屬于工資的一種;
二、工資應當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勞動者本人;
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
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如下(我假設公司都不幫您交社保公積金,因為這些錢可以從5000元里面扣,不用交那么多):
(5000+9785-2000)*20%-375=2182元,稅率為20%.

年終獎計稅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扣除五險一金后,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稅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2.扣除五險一金后,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3500元后,然后將剩余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舉例說明: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400元,年終獎為1萬元,那么首先從年終獎中減去100元補足當月工資,然后將9900元除以12得出825元,對應的稅率為3%,那么年終獎扣稅額為9900×3%-0=297元.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500元,發放年終獎為19500元,將19500元除以12得出1625元,對應稅率為10%,那么年終獎扣稅額為19500×10%-105=1845
以上就是關于獎金能否和工資合并扣稅的問題的解答了,首先應該要將它們加起來看是否夠交稅的條件,然后再進行計算.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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