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宣傳費廣告費的扣除標準

2018-08-07 11:09 來源:網友分享
9374
在企業的運營中,為了擴大影響力,吸引顧客,經常會需要做一些必要的宣傳和廣告.今天我們要來討論的就是企業發生的業務宣傳費以及廣告費的扣除標準,請看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詳細解答.

業務宣傳費廣告費的扣除標準

1.一般規定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其中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

2.特殊行業規定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部分行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執行以下規定:

(1) 對化妝品制造與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下同)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即轉移扣除的關聯方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總額須在按其銷售收入的規定比例計算的限額內,且該轉移費用與在本企業扣除的費用之和,不得超過按規定計算的限額.接受歸集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關聯企業,其接受扣除的費用不占用本企業的扣除限額,除按規定比例計算的限額外,還可以將關聯企業未扣除而歸集來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本企業扣除.

業務宣傳費廣告費的扣除標準

(3)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關于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廣告費的處理

企業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規定已發生但尚未扣除的廣告費,2008年實行新稅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額,加上當年度新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后,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比例計算扣除.

4. 籌辦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稅前扣除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籌辦費的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即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即不受收入比例的限制.

關于業務宣傳費廣告費的扣除標準,各個行業的標準都不一樣,上述文章根據行業類別進行了劃分解答,相信大家看了文章一定會有所收獲,本文解答完畢.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