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轉商品房開發成本會計分錄
1、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工程完工后,結轉到"開發產品"科目中.即: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2、房屋銷售后,開發產品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經營成本)"科目中.即:
借:主營業務成本(經營成本)
貸:開發產品
注:房地產企業使用"經營成本"科目.
3、 月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經營成本)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中.即:
借:本年利潤

相關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
企業開發的產品,應于竣工驗收時,按實際成本,借記"開發產品"科目,貸記"開發成本"科目.
企業已經開發完成并驗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應及時進行成本結轉.月終結轉成本時,按實際成本,借記"開發產品"科目,貸記"開發成本"科目.
但實務中,竣工驗收時很難取得實際成本,因此實際操作起來有一定難度.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五條規定:
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成本核算的程序,在結轉銷售成本之前,首先要結轉開發成本.
上述文章關于結轉商品房開發成本的會計分錄的做法進行了詳細的階段式闡述,并將相關的規定列舉出來,更加方便讀者的理解.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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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