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每股收益計算公式和運用
基本每股收益是指企業應當按照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從而計算出的每股收益.如果企業有合并財務報表,企業應當以合并財務報表為基礎計算和列報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
普通股每股利潤=(稅后利潤-優先股股利)/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數
企業應當按照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 凈利潤/總股本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當期新發行普通股股數×已發行時間÷報告期時間-當期回購普通股股數×已回購時間÷報告期時間

稀釋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舉例運用:
比如說某年年初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是50萬股,4月份發行新股10萬股,9月回購20萬股,報告期為一年
那么這年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50+10×8÷12+20×9÷12
其實這個已發行時間和已回購時間都是看這些普通股在報告期內存在了多長時間,4月份發行的新股,也就是存在了8個月,9月份回購的股票存在了9個月.
關于基本每股收益計算公式和運用,上述文章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希望看過文章的小伙伴能做到靈活運用計算公式,做到舉一反三.本文的解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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