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土地建廠房出租如何核算?
一、如果按照原企業會計制度核算
1、支付土地價款和契稅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2、開始建廠房時,無形資產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完工
借:固定資產--廠房
貸:在建工程

二、如果按照新會計準則核算:
新會計準則對土地使用權直接確認為無形資產,并且一直將土地使用權都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即:支付土地價款和契稅時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土地使用權入帳后,自當月起,根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年限(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證上規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確定),分期攤銷計入企業管理費用.
會計分錄:
購買土地:
借:無形資產----土地所有權 貸:銀行存款
建廠房與土地無關,土地所有權不用計入廠房的入賬價值 借:在建工程----廠房貸:銀行存款(或工程物資、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借:固定資產----廠房貸:在建工程----廠房土地是在合同規定的使用期之內平均攤銷,是取得土地所有權的當月攤銷.地上建筑物在未完工期間,土地進行攤銷.
上述文章對購買土地建廠房出租如何核算的問題分了兩種情況進行解答,除此之外,還將具體的分錄做法列出,以供大家參考.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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