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加工又有安裝服務怎么繳稅?

2018-07-20 10:5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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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生產運營過程中,既加工又有安裝服務,面對這種情況,應該怎么繳稅?小編在此解答,應該繳納營業稅或者增值稅.下面文章對此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請閱讀文章.

既加工又有安裝服務怎么繳稅?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混合銷售行為只繳一種稅,或者增值稅,或者營業稅.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你的主營是安裝業務,應該是繳納營業稅.

外發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廠  貸:原材料

收回時

合理損耗內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廠 貸:應付賬款--**廠

代購商品屬于視同銷售,要交3%增值稅

既加工又有安裝服務怎么繳稅?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一)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提供貨物的同時為客戶提供相應產品的安裝服務,如果是屬于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安裝勞務的行為,則此建筑安裝服務是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9款所述的情形,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建筑安裝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否則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9款規定的行為,應按混合銷售行為處理,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全額繳納增值稅.

既加工又有安裝服務怎么繳稅?應該繳納營業稅或者增值稅.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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