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不同怎么調整?

2018-07-19 17: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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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學中,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是兩個不同的利潤存在.很多同學容易將它們混淆.下面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來為大家解答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不同怎么調整以及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的差異.

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不同怎么調整?

會計按照權責發生制,發生多少費用支出計多少,最后用收入-(成本+費用)+(利得-損失)得出利潤

稅法則在很多費用和成本的確認方面有硬性規定.

例如某企業收入1000萬,發生招待費10萬元.

稅法規定按MIN(10*60%,1000*0.5%)

得出可稅前扣除5萬元

即10萬元中,5萬可以列入費用,另外5萬則應該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不同怎么調整?

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的差異:

會計利潤即所有收入扣除所有成本費用支出之后的余額

而稅務會計,則要考慮稅法的特別規定,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之后的利潤.這個主要是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的納稅調整,主要包括一些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稅法規定加計扣除項目,一些不能抵扣的支付,資產減值準備,有扣除限額的費用等,比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關于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不同怎么調整以及會計利潤和稅務利潤的差異問題,上述文章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了回答.大家看了文章,可不要再將這兩個概念混淆了哦!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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