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帳上欠了股東很多錢有何稅務風險?
關于企業向關聯方借款問題,下面就雙方是否約定利息支付以及股東性質不同闡述:
一、 股東是自然人,需支付借款利息的稅務處理
向股東(自然人)借款,如果有約定利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 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的規定,應關注借款和投入資本的比例.假如雙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則不受比例的限制.
股東(自然人)借款約定利息的,在向股東支付利息時,應向當地的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繳納5%的營業稅、城建稅等.同時,公司應按照支付利息金額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將所開具的發票作為記賬眾多原創原始憑證.

二、 股東是自然人,無需支付利息的稅務空間處理
如果和股東沒有約定利息,則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營業稅征稅范圍簡單歸納為: 中國境內、有償、提供勞務.但是,沒有利息迅速騰達的資金借用仍存在關聯方交易的風險.理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紅納稅收入或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第三十條規定: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土直接或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收入的減少,原則上不做轉讓定價調查、調整.這里,影響"實際稅負相同"的因素大致有:雙方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稅收優惠政策、彌補虧損期限以及金額等.
上述文章關于公司帳上欠了股東很多錢有何稅務風險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希望大家看完文章,能懂得合理的規避風險.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