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轉稅與所得稅有什么區別?
所得稅:
所得稅又稱所得課稅、收益稅,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征收的一類稅收.
所得稅1799年創始于英國.由于這種稅以所得的多少為負擔能力的標準,比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則,并具有經濟調節功能,所以被大多數西方經濟學家視為良稅,得以在世界各國迅速推廣.進入19世紀以后,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開征了所得稅,并逐漸成為大多數發達國家的主體稅種(主要是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的特點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純所得為征稅對象.第二,通常以經過計算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第三,納稅人和實際負擔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調節納稅人的收入.特別是在采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所得稅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較明顯的作用.對企業征收所得稅,還可以發揮貫徹國家特定政策,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第四,應納稅稅額的計算涉及納稅人的成本、費用的各個方面,有利于加強稅務監督,促使納稅人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改善經營管理.
我國現行稅制中的所得稅稅類稅收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3個稅種.

流轉稅:
流轉稅,是指按照商品流轉額征稅,稅款隨著商品周轉而產生,我國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都屬于這種稅.
它使國家財政收入均衡、及時、充裕可靠.流轉稅系從價計征,稅基廣,只要納稅人發生了應稅生產經營行為,取得了商品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不論其成本高低與利潤的盈虧,國家均能取得稅金,從而保證了稅收收入的及時性和可靠性.
有利于調節消耗.家庭、個人收入的支出不外乎消費和儲蓄,用于消費方面的多,用于儲蓄方面的必然減少:反之,用于消費方面的減少,用于儲蓄方面的就必然增加
可抑制奢侈消費.流轉稅可分別不同商品或勞務課以輕重不同的稅,對于某些有害人體健康和社會利益的消費品(如煙、酒及易污染的產品)和奢侈品,政府可課以重稅,這既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又可限制這些商品的生產與消費,抑制奢侈之風.
能充分貫徹國家的產業政策,促進國民經濟的均衡穩定增長.通過對不同商品、不同行業設計不同稅率,有利于調節生產、交換、分配,正確引導消費;對同一產品、同一行業,實行同等稅負的政策,有利于在平等的基礎上開展競爭,鼓勵先進,鞭策后進,限制盲目生產、盲目發展;通過減稅、免稅、退稅等優惠激勵措施,有利于體現國家對某些商品、行業、企業或地區實行優惠的扶持激勵政策,引導投資.這些都能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
征收容易,管理方便,節省費用.流轉稅一般采用從價計征或從量計征,比財產稅和所得稅計算手續簡單,易于征收.同時只向為數較少的企業廠商征收而不是向為數較多的個人征收,管理方便,可節省稅務費用.
上述文章對流轉稅與所得稅的定義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并對它們之間的區別進行了闡述,看完文章,你能分清楚流轉稅與所得稅了嗎?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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