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處理
對于以留存收益轉增股本,即股份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原理相同,都是分為兩步處理,即先向個人股東分派股息,然后個人股東再追加投資,按照分配股息繳納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以下簡稱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盈余公積金派發紅股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相關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指出,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余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精神,對屬于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準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后代扣代繳.可見,以稅后利潤轉增股本視同為先對個人股東派發股息,然后個人股東再對公司投資,因此,應該按照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2011年,為了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通知》規定,加強企業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管理,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留存收益轉增股本個人股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該由轉股企業履行扣繳義務.
上述文章根據相關的國家稅務局的規定,對留存收益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處理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登陸會計學堂網站進行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