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如何做稅務處理及會計核算?
答: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
為了反映和監督委托加工物資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借方登記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等。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費稅。
對于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的稅務處理,這里涉及到三個方面:
1、如果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支付的代扣代繳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的借方;
2、如果收回后直接銷售,售價大于組價,支付的代扣代繳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的借方;
3、如果收回后直接銷售,售價小于組價,支付的代扣代繳消費稅計入成本。

至于其會計核算,則比較簡單的:
1、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銷售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的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對于上述小編的分析后您都了解了沒。您可以將會計學堂的此文用筆記下,這樣記憶更加深刻。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