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暑降溫福利國家有哪些政策規定?
答: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會計學堂了解到,并不是所有覺得天氣熱的職工都能收到高溫補貼,確定是否應該發放高溫補貼,只有兩個標準,符合任意一項即可。
1、從事露天崗位工作。
2、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同時,除了高溫補貼以外,國家還對高溫天氣作業做了以下規定: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5、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對于高溫補貼的相關政策,會計學堂就給您整理到了這里,職工朋友要注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哦!更多會計內容,盡在會計學堂的文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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