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取消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該如何做呢?
答: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預提費用是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雖然這些費用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但它們并不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其同樣不符合新準則對負債的定義。
概括起來,利用“兩費”做假賬主要有隨意改變“兩費”的攤銷、預提期和攤銷、預提額:“掛而不攤”掩蓋虧損;將不屬于“兩費”的內容列入“兩費”;將屬于“兩費”的內容未列入“兩費”:“兩費”攤入和預提對象不正確:“兩費”在會計報表上披露不準確等幾種情況。

盡管已經取消了預提費用,不過沒關系也可以用其他應付款來代替,或者繼續用預提費用科目。實際發生金額與預提不一致時,調整即可。
比如10月預提10100,11月預提10100,12月支付10月-11月水電費時實際發生的為20500,
借:管理費用-水電費300
預提費用20200
貸:銀行存款20500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現在您應該清楚了在新準則取消“預提費用”的情況下,其會計處理的做法了吧。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您也可以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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