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發票的稅率是不是有所改變呢?
答:根據相關規定: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網上所指的17%通常是指銷售貨物并提供運輸勞務;
因此,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一般為11%;
未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和運輸費會造成運費按17%稅率增收.
也就是說,納稅人銷售貨物并提供運輸裝卸勞務,這時運輸作為價外費用,適用17%的稅率.
需要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進行分析.

是不是所有的運輸發票都能夠抵扣增值稅呢?
答:凡開具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貨物運輸業發票,必須填寫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自開發票的,應在運費發票下方正中央加蓋有開票人識別號、主管地稅局名稱和代碼等內容的"開票人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
如果地稅局代開貨運發票時,應加蓋代開票地稅局發票專用章,專用章要有代開票地稅局名稱和地稅局代碼;
否則不予抵扣增值稅.
因此,未按要求開具的發票也是不可以進行抵扣的.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運輸發票的稅率是不是有所改變的相關內容介紹,相信就上述內容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了,未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和運輸費會造成運費按17%稅率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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