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是否可以全額抵扣呢?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動產,同時用于多種增值稅項目的(一般計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小編了解到,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其進項稅是可以全額抵扣的。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目前稅法對固定資產的規定是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而《企業會計準則》中所指的“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營改增后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是可以全額抵扣的,相信您這下應該就會清楚了。如果您想深入學習會計知識,不妨訂購一下我們的課程來獲取更多的干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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