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是否可以不支付預付工程款?
答:工程預付款又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
對于工程是否實行預付款,取決于工程性質、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的規定.
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
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預付工程款的撥付是怎樣的計算的?
答:預付備料款的額度,由合同雙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確預付備料款計算的公式:
預付備料款=合同價款×預付備料款額度
備料款數額=全年施工工作量×主材所占比重÷年施工日歷天×材料儲備天數
備料款的數額,要根據工程類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應方式等不同條件而定
一般建筑工程不應超過工作量(包括水、電、暖)的30%;安裝工程不應超過工作量的10%
注意:施工的后期所需材料儲備逐步減少,需要以抵充工程價款的方式陸續扣還.
通過上文內容的講解,大家對于建設工程是否可以不支付預付工程款的問題是否了解了呢?本文由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提供參考,更多詳細內容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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