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將自有車輛賣出要如何做會計分錄?
單位自有的車賣出會計分錄如下:
1、先把車的賬面凈值從固定資產科目中轉出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賣車發生的各項稅費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金
銀行存款

3、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4、處置的凈收益或損失
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
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單位為一般納稅人,售價超過原值的,按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2%征增值稅(稅率是4%減半征收),另外還要隨增值稅附征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
單位將自有車輛賣出要如何做會計分錄?首先需要將賬面凈值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再結轉賣車繳納的各項稅費.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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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