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會計應該怎么做賬?
答:對于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的情況,其做賬也是要分為兩種情況討論的:
1、購買方未付貨款已入賬
(1)另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記賬聯撕下入賬,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xx公司 (紅字)
貸:產品銷售收入(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紅字)
(2)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聯貼于紅字發票聯后,并在上面注明藍字發票記賬聯所在記賬憑證編號
如果乙公司收到發票和貨物時,已付款或本付款但已入賬(會計分錄略),在退貨時,乙公司收到的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我公司,乙公司應到其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將其“證明聯”送郵我公司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2、購買方未付貨款未入賬
購買方須將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聯(發票聯)和第三聯(稅款抵扣聯)及產品(商品)銷貨單主動退還給銷售方,銷售方則應視不同情況作下述處理:
(1)銷售方在會計上未入賬時,應將所有專用發票聯次注明作廢,并將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于存根聯后面。
(2)銷售方已入賬時,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負數)發票,將記賬聯撕下入賬,作為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依據,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稅粘于紅字(負數)發票的發票聯后,并注明藍字發票記賬聯的原有憑證號,便于備查。
收到退回的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增值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的會計處理,相信您現在應該知道該怎么處理了。假如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您也可以發送到我們的學員群里面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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