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會計應該怎么做賬?

2018-04-28 11:5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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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的情況,其會計處理應該分為兩種情況討論,本篇文章從購買方未付貨款已入賬與購買方未付貨款未入賬這兩個方面解析了一下,具體內容請參考如下。

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會計應該怎么做賬?

:對于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的情況,其做賬也是要分為兩種情況討論的:

1、購買方未付貨款已入賬

(1)另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記賬聯撕下入賬,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xx公司 (紅字)

貸:產品銷售收入(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紅字)

(2)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聯貼于紅字發票聯后,并在上面注明藍字發票記賬聯所在記賬憑證編號

如果乙公司收到發票和貨物時,已付款或本付款但已入賬(會計分錄略),在退貨時,乙公司收到的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我公司,乙公司應到其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將其“證明聯”送郵我公司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了會計應該怎么做賬?

2、購買方未付貨款未入賬

購買方須將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聯(發票聯)和第三聯(稅款抵扣聯)及產品(商品)銷貨單主動退還給銷售方,銷售方則應視不同情況作下述處理:

(1)銷售方在會計上未入賬時,應將所有專用發票聯次注明作廢,并將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于存根聯后面。

(2)銷售方已入賬時,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負數)發票,將記賬聯撕下入賬,作為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依據,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稅粘于紅字(負數)發票的發票聯后,并注明藍字發票記賬聯的原有憑證號,便于備查。

收到退回的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增值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上月銷售的貨物本月卻退回的會計處理,相信您現在應該知道該怎么處理了。假如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您也可以發送到我們的學員群里面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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