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的貨退回部分未開發票怎么處理?

2018-04-24 15:3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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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的貨退回部分未開發票的情形會不會出現,那是肯定的,商業交易中,有些規則是不那么牢靠,要體現一個誠信,各類情形都可能出現,本文說的,沒開發票,退了部分貨物就是這類。

發出的貨退回部分未開發票怎么處理

根據國稅函[2003]962號文件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原藍字專用發票填開錯誤等情況,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即在發票聯、抵扣聯連同對應的存根聯、記帳聯上注明“作廢”字樣,并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后面,同時對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的原開票電子信息進行作廢處理。

如果銷貨方已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則必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論是否已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發出的貨退回部分未開發票怎么處理

銷貨退回一部分發票怎么開

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企業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當按應收或已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按規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會計學堂整理的。

發出貨物但還沒有開發票,該怎么做賬?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如果當時開出發票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如收到貨款時才確認收入借:應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借:營業成本
貸:發出商品

發出的貨退回部分未開發票怎么處理,綜合這幾個關鍵詞,和單一的看,處理方式不同,但有些準則是必須考慮的,比如發票的開具原則,退貨的一般財務處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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