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稅率計算公式與征收
答:首先,營改增后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稅率的計算,主要是以下兩個:
教育費附加=(應繳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3%
地方教育費附加 =(應繳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2%
同時,對于教育費附加稅率的征收。有以下規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企業回機構所在地申報增值稅后,應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預繳增值稅時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與機構所在地的稅率差及征收率之差不用補繳。
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整理分析,這下您應該清楚了營改增后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稅的相關知識。關于應該后的更多變化,會計學堂將會持續更新,歡迎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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