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付代扣代繳稅款會計分錄怎么寫?
海外代付,是指銀行根據進口商資信狀況,在其出具信托收據并承擔融資費用的前提下,由境內銀行指示其海外代理行代進口商在信用證、進口代收、T/T付款等結算方式下支付進口貨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資方式。
1、支付勞務費用時,
借:有關成本費用(如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附加
銀行存款
2、實際支付稅款時,沖減上述應交稅費即可

海外代付代扣如何代繳稅款?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同業代付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237號)規定,同業代付業務,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申請,通過境內外同業機構或本行海外分支機構為該客戶的國內貿易或國際貿易結算提供的短期融資便利和支付服務,分為境內同業代付和海外代付。其中,接受客戶申請、從同業機構融通資金并委托同業機構將款項支付給該客戶交易對手的同業代付業務發起行稱為“委托行”,為委托行提供資金來源和代付服務的境內外同業機構或委托行海外分支機構稱為“代付行”。
從業務實質看,委托行是客戶的債權人,直接承擔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到期向借款人收回貸款本息;代付行為委托行提供貸款資金來源并完成“受托支付”服務,承擔同業授信風險,拆放資金本息到期由委托行無條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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