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出售固定資產交什么稅
城建稅沒有單獨減免文件,應當隨同增值稅征免;但其他附加如果月度不超過10萬元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多實行附征,具體比率建議咨詢一下當地稅務機關。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
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會計學堂整理的。
案例:
個體工商戶出售電器設備應繳什么稅?
個體工商戶是定額征戶,如果你出售電器設備等未超過定額,按定額繳納稅金,如果超過按超過部分繳納補繳稅。,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財稅〔2009〕9號二條。
個體工商戶出售固定資產交什么稅,能夠解釋本問題,但實操方面還是看大家自己的實踐情況,會計學堂是專業的實操、財務考試專業網站,可提供專業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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