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的發票在申報表填錯了怎么辦
答:發票已經認證,故無法直接將發票退回給對方直接作廢重開。
公司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發票,將稅務機關開具的通知單其中一聯交與開票方,由開票方據此沖紅后重新開具正確的的發票。
公司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即紅字發票沖減原來的藍字發票分錄,收到正確的藍字發票后正常入賬。
發票開錯對方已認證怎么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因此,貴公司(銷方)將不符合作廢條件的發票進行了作廢處理,應馬上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及時知照購貨方通知主管稅務機關。
已認證的發票在申報表填錯了怎么辦?相信大家看完本篇內容之后都應該很了解了,如果你們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在線聯系我們的答疑會計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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