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確定無法支付的應付賬要怎么處理?
答:對于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的處理,在新舊會計制度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1、新會計制度下規定企業由于非日常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作為利得處理,利得包括資本公積和營業外收入,而債務重組收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收益等,在新會計制度下都記入營業外收入.
2、舊會計制度下,當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債務人應當計入資本公積而不能計入營業外收入.按稅法上規定,當債務人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時,應作為其他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增加企業所得稅.
因此,對于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按新會計制度處理,就不存在財稅差異,可不作納稅調整.
根據相關規定:
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債務人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該筆應賬款應該在納稅申報時調增應納稅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嗎?
答:一般情況下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可以轉入營業外收入;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營業外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凈收入;
主要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罰沒利得、政府補助利得、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
以上就企業確定無法支付的應付賬要怎么處理的問題到此結束,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若上文未能解決大家的疑問,可以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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