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答:因此,小編認為,對于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處理,這樣做:
企業將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價值,借記“物資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借:在途物資 或 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銀行存款(如為應付則記貸方)
貸:應收票據(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
如為帶息應收票據的背書轉讓:
借:在途物資 或 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銀行存款(如為應付則記貸方)
貸:應收票據(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
財務費用(按尚未計提的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票據法》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票據法》)。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貸款通則》)。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處理方法,關于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處理您現在知道怎么操作了嗎?本文只是簡單的講述了一下,想要知道詳情可以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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