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財產轉讓和個稅有關聯嗎?
夫妻間股權轉讓需要繳個人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財產轉讓所得以個人每次轉讓財產取得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具體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轉讓中發生的合理費用
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余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相關內容】
婚后財產轉讓和個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2、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3、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
5、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會計學堂提供婚后財產轉讓和個稅的內容如上,國稅局對此有諸多規定,這些都是計稅依據,都需要作為參考,本文這方面關聯不多,大家可以找來好好讀讀,本文僅做參考。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