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彌補虧損的使用方式主要有三種

2020-07-05 10:43 來源:網友分享
2257
彌補虧損屬于一種會計詞匯,指的是彌補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意思就是說如果上一個經營年度的凈利潤是負數,那么就應該先彌補掉虧損才能計算凈利潤,這是稅法允許的合理方法.彌補虧損每個季度怎么用?會計學堂小編為您解答如下.

企業彌補虧損的使用方式主要有三種

1.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次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 年內延續彌補.

2.企業發生的虧損,5年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時,用稅后利潤彌補.這種方式不確認遞延所得稅.稅法上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不能扣除虧損余額.

3.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彌補.借記"盈余公積" 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科目.

虧損的界定如果當年按會計準則計算的本年利潤為負數,即為會計上講的"虧損".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所稱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

企業彌補虧損的使用方式主要有三種

彌補虧損超過5年期限怎么處理?

當超過5年期限后,該用所得稅稅后利潤彌補.每一納稅年度的利潤總額都可以彌補前5個納稅年的虧損額.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全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利潤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部分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彌補部分收入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而其他部分在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及各項扣除后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發生虧損,準予用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彌補,1年彌補不足的, 可以逐年連續彌補,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年限計算.

當納稅年度內企業取得的收入可以彌補前五年的虧損總額,無論前五年是否全部發生虧損,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彌補此前五年內發生的虧損額.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對"彌補虧損每個季度怎么用"這一問題的解答,目前的政策針對高新技術企業還有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彌補期限由五年延長至十年,這主要是為了鼓勵這些企業的創造.但是大家不要弄錯了,這并不是針對所有企業的,大部分的企業還是5年期限.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