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發票能入賬嗎

2020-06-09 09:18 來源:網友分享
8622
大家在工作中應該都有了解過,做賬的話是需要發票才能報銷的,有的時候一些小伙伴因為一些原因,把發票丟三落四了,可能過了一兩年才發現,就想去公司報銷哦,那兩年前的發票能入賬嗎?下面小編就這個問題和大家來聊聊.

兩年前的發票能入賬嗎

發票可以跨年度報銷,但是不能超過一年.

單位跨年度的發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過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發票,如果2009年來列支一定是不行的.

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這個情況要看公司關于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的具體規定了.一般情況下,像這種兩年前發票,財務如果報銷入賬是違法會計制度的,而且還要進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能再在本年度稅前扣除,所以正規的管理制度下一般是不允許給予報銷的.

發票報銷時限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單位內部財務報銷制度的問題.單位應制定相應報銷制度,要求當月發票當月報銷.

對于年度內的發票,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跨年度發票,原則上不得報銷.如果要報,要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方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扣除.

如果跨年度發票計入了本年度費用,該費用不得在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兩年前的發票能入賬嗎

以前年度的增值稅發票可以入賬嗎?

首先從會計核算的角度來講,《會計法》要求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因此,在有關支出發生時,企業應該根據實際支出情況及時入賬;當時未取得發票等憑證的,應該按照暫估價入賬,等取得發票時再做調整.會計核算上,對于發票的年限并未做出要求.

其次,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來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因此,該企業當年度該項業務因未于匯算清繳期內取得發票,不得稅前扣除;日后取得發票若不超過追補確認期限的,準予追溯至所屬年度扣除.也就是說,超過5年的發票,相應成本費用不得從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第三,從增值稅的角度來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對發票認證或確認的期限為360天.

一般公司會依據稅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管理需要規定一個報銷時限,要求員工在發票開具后一定日期內必須前來報賬;或規定上一年發票必須在下一年某一時間之前前來報賬.

兩年前的發票能入賬嗎?會計學堂小編認為是不可以的,關于發票報銷大家都要知道是有時間限制的,發票可以跨年報銷,不過時限是一年,有的單位還會有規定當月的發票一定要當月就報銷了,所以大家在發票報銷問題上千萬要注重時間點的問題.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