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票據可以沖抵所得稅
1、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時,支付給境內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項目款項,該企業單位或個人開具的發票.
2、支付給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軍隊等非企業性單位的租金等經營性應稅收入,該單位開具(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3、從境內的農(牧)民等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免稅農產品,農業生產者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收購企業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
4、繳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部門開具的財政票據.
5、撥繳職工工會經費,上級和基層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
6、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國土部門開具的財政票據.
7、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保機構開具的財政票據.
8、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管理機構蓋章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銀行轉賬單據.
9、用于公益性捐贈取得的捐贈票據.企業實施股權捐贈的,應以其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并取得相關票據.
10、境內居民企業按所接受的企業或個人投資入股的技術成果評估值入賬、并在企業所得稅錢攤銷扣除的,該技術成果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協議、技術成果評估報告等資料.
11、企業自制的符合財務、會計處理規定,能直觀反映成本費用分配計算依據和發生過程的材料成本核算表、資產折舊或攤銷表、制造費用的歸集與分配表、產品成本計算單,支付職工薪酬的工資表,差旅費補助,交通費補貼,通訊費補貼單據等內部憑證.

無需取得發票即可稅前扣除的項目
(1)工資薪金、福利費
《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扣除憑證:工資單、代扣代繳個稅證明等
(2)資產損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25號)規定,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扣除憑證:資產損失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稅務機關的專項申報回執
(3)五險一金、補充養老保險、工會經費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0號),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工會經費,準予扣除.
《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扣除憑證:社保繳費憑證、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稅務局代開的工會經費憑據.
上文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講到了哪些票據可以沖抵所得稅的問題,主要為大家介紹了撥繳職工工會經費、繳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用于公益性捐贈取得的捐贈票據等相關票據,大家想要免費獲取更多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網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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