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終止前企業是否提折舊

2020-04-23 08:2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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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創業,我們都知道一句話形容創業的艱辛就是創業容易守業難,也就是說選擇了創業就不一定是百分百成功的,很多人因為不善于管理經驗而被迫停業的,那經營終止前企業是否提折舊?大家實在不清楚的話,可點擊下文繼續了解.

經營終止前企業是否提折舊

不需要,參考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應用指南相關規定,以下資產應當停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3)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4)更新改造中的固定資產

(5)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

經營終止前企業是否提折舊

公司已經停止經營了資產還要計提折舊嗎?

不需要計提折舊了.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特殊情況

一、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帳,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期計提的折舊作為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

二、處于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后,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三、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折舊方法

直線折舊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定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加速折舊法

(1)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合計年限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以各年年初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預計使用年限逐年數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2)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余額(即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扣除預計凈殘值,因此,在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必須注意不能使固定資產的凈值降低到其預計凈殘值以下,即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通常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分攤.

經營終止前企業是否提折舊的問題今天就講完了,如果公司已經停止經營了就不需要計提折舊了,會計學堂小編在上文給大家總結了五點情況資產應當停止計提折舊,大家可以對照分析,相信大家看到這里都已經非常清楚了,還有其他內容要了解可以在網站繼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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