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記往年收入可否補記往年成本費用
應看具體情況區別對待:
如果以前年度收入未入賬,成本已經結轉的,不能再次結轉成本,如果成本沒有結轉的,應該補轉成本。補記生產成本,補轉完工成本和銷、售成本三筆分錄,最終調整主營業務成本,這樣的錯賬更正方法能更好反映經濟業務全貌,比一步調主營業務成本更有利于成本分析。
相關問答
1.2017年的成本費用忘記入賬了, 2018年取得發票,能否入在2017年的賬上,并在2017年所得稅前扣除?
年末歲初,我們首先要考慮2017年的賬目是否已經關賬了。
關賬前:可以將歸屬于2017年的成本費用記入2017年的賬目中,并在2017年所得稅前扣除,一步搞定了。
已經關賬了:那就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將相關成本費用調整記入2017年的賬目中,匯算清繳時將這些成本費用追補至2017年進行扣除,畢竟賬務上2017年沒有反映,此時就需要到稅局進行專項申報。
2.以前年度暫估入庫的商品,已銷售結轉成本,現在票到,成本這塊怎么做?
原暫估金額與發票金額相等,沒有差額,這種情況就很簡單,收到發票做一筆進項稅額就可以了。
讓我們比較頭疼就是收到發票了金額跟我們暫估不一致, 比如暫估入庫的原材料金額是100,收到發票的金額是120,這時候我們應該怎么處理呢?

分享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2018年賬務上做紅沖和入賬分錄調整利潤, 所以2017年度匯算清繳時成本費用按原賬面金額填寫,同時別忘了通過105000表對差額進行調減。2018年的賬上做了調整了分錄,在2018年度匯算清繳時,先根據按賬面金額填寫,還要通過105000表對差額進行調增,方向與2017年度匯算清繳相反。這種處理方式比較好理解,但是注意兩年的匯算清繳都需要調整。
第二種:賬務處理上可以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匯算清繳,財務報表按照調整后的賬面金額填寫。這種處理相對比較簡便,還不影響下一年度的匯算清繳。
賬務處理:
分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賬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
4.支付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記入什么科目?
支付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應借記“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辭退福利)”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十條的規定。
5.對方已經認證,后因退貨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是否應該給退貨方一份?
對方已經認證,因退貨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需要給退貨方一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補記往年收入可否補記往年成本費用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此打住了,補記了去年的收入,也在辦稅大廳改了12月份的增值稅申報表,留抵稅額也改了,那么,還要補記這3萬元收入相應的成本結轉,和營業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12月份的財務報表也相應的要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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