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繳增值稅申報對象怎么填

2019-12-17 14:3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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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是關于代扣繳增值稅申報對象怎么填問題,增值稅,是我國的四大稅種之一,除其之外還有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對代扣繳增值稅申報對象不知道怎么填的相關人員點擊下文內容跟會計學堂小編一起進行學習了解吧.

代扣繳增值稅申報對象怎么填

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五條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如果支付的項目屬于第二十五條規定的項目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具體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的第7欄次"代收代繳稅收繳款憑證".同時需要在《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書抵扣清單》增值稅報表填寫扣繳納稅人識別號,即本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代扣繳增值稅申報對象怎么填

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為什么能抵扣?

答:根據相關規定: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

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應稅服務的接受方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取得稅收繳款憑證的原件,按照《辦法》及其現行增值稅規定抵扣稅款.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從境內取得的銷售額應繳納的增值稅,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稅銷售額時從支付的款項中代扣代繳.

以上就是關于代扣繳增值稅申報對象怎么填的全部內容.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就暫時為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大家還有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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