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分錄怎么寫
答:增值稅的滯納金會計分錄如下:
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 (罰款 滯納金)20
貸:銀行存款 120
轉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分錄調整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20)不能稅前扣除 在年底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怎么算
答:2014年,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如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征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因為滯納金這一概念是屬行政法規的范疇,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書中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時是不應該使用的.
例如:
(1) 納稅人小劉1月應納稅款為10000元,應在2月15日繳納,但是小劉忘記了,到16日接到稅務局催繳通知后才繳納,那么小劉在繳納10000元稅款的同時,還需繳納1天的滯納金,即:10000元*1*0.05%=5.0元,滯納金最少5元人民幣.
(2)小馬的銀行信用卡應于2013年3月25日還上月消費金額40000元,但是小馬當時只還了30000元,當月28日收到工資后才能歸還剩余10000元,這樣小馬就需要繳納10000元對應3天的滯納金,假設滯納金的比例是0.01%/天,那么歸還剩余款項時應多繳納的滯納金為:10000*3*0.01%=3(元).
本文圍繞滯納金的內容講解,如果需要繳納的時候,我們要做賬寫分錄,也應該掌握如何計算.對于滯納金分錄怎么寫和計算大家都懂了嗎,不懂的還可以繼續向會計學堂的老師提問,專業的老師會來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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